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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学是否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教育部曾明确叫停在家上学

“杨威双胞胎女儿在家上学”,成为网友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据悉,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

而在法律层面,《义务教育法》也明文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财经网 :早在2005年,就有媒体报道,一位父亲李某某因不愿送女儿到学校上学,坚持自己在家教育,被其妻子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不让其9岁女儿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限其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送女返校读书。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雷佳LEJ :没有同龄人一起成长的环境对人三观的影响特别可怕,结局基本上都不乐观。

网友玉兰清歌 :有孩子根本不适合大班教学 自己学不了 也影响别的孩子 为啥强行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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