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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家长如何和孩子制定假期电子产品使用公约

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位老人喜欢安静,可家门口老是有一群孩子玩耍吵闹。

老人想了个办法,他召集孩子们,和他们讲自己很孤单,希望孩子们经常过来玩,然后给每个人5颗糖。

孩子们果然天天都来玩耍,但老人给他们的糖越来越少,直到一天老人一颗糖也不给了。

孩子们非常生气的说:“我们是为了给你带来热闹才来玩的,以后再也不来了”,于是,老人的门前恢复了宁静。

老人给糖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老人抓住了厌恶损失的人性,解决了一个困扰自己的问题。

从孩子的角度来看,人的快乐其实是很简单很纯粹的,而一定快乐有了外部的衡量形式,立马就产生了微妙变化。

有一种比较极端的方法是,让孩子每天玩电子游戏,比如吃鸡多少次进行一次奖励,后来逐渐进行奖励的减少,直到最后没有奖励,于是孩子对玩游戏的目标感会立马缺失,再也不想玩这个游戏了。

当然,这种办法比较极端,老人分糖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简单的版本,那就是:原本给5块糖很高兴,突然不给糖了反而很恨你。

中国也有句古话是说:“升米恩,斗米仇”,一升米养恩人,一斗米养仇人。

意思是如果你在危难的时候给人很小的帮助,人家会感激你。如果你持续这样下去,突然某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帮忙,对方就会记恨你,并且记恨一辈子!

升米恩,斗米仇

 

所以,对待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这件事,家长一定要建立起使用规则,否则孩子会“得寸进尺”。

不加限制的电子产品使用,会让孩子产生一种电子产品归他所有、随他使用的错觉,他从不觉得这是家长的权利下放允许,以至于什么时候家长要收回电子产品使用时,孩子突然觉得被剥夺了,遭受“损失”了,因此变得不高兴,而且还非常“憎恨”家长。

实际上,孩子的这些心理变化和行为,都是因为家长“惯”出来的。

所以,面对长达2个月的暑假,一定要和孩子制定好电子产品的使用公约。

 

首先要确权,电子产品属于家长所有,孩子只能在允许的范围使用;其次,要严格遵守使用公约,否则家长有权回收电子产品的使用。

那么,公约的第一条就是要确认使用的时间和时长

比如我们家就规定了暑假期间,玩游戏只能一天隔一天玩耍,每次玩耍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玩游戏的这天,因为有了2小时的屏幕时间,就不允许再使用电子产品的刷剧了。

另外,不玩游戏的这天,允许使用电子产品进行刷剧,每次半小时,每天不超过1小时。这样就充分放开了游戏玩耍的时间,满足孩子在假期“疯玩”的要求。

在制定电子产品使用公约的同时,要趁热打铁同步制定好暑期的阅读计划、看片计划和学习计划。

因为孩子在享受电子产品使用玩乐的同时,会对其他计划的要求有一定的容忍度,更利于其他计划的有效制定。

同时,通过其他计划的执行情况也同步制约电子产品的使用。在制定计划的时候就要求孩子不能只有效执行游玩计划,而不执行其他计划。否则同样需要进行游玩的制约。

假期也同样制定好晚上休息的时间点,禁止晚上临睡觉前玩游戏,而且家长必须每天在孩子睡前将电子产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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